2015台灣國際平面設計展

 

 

 

一、參賽資格

 

1.不同地區及國家的設計師均可報名參加。(可由設計執行者(公司)與受該設計服務之單位(含組織、公司及相關單位等)共同聯名報名。)
2.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,且為2013年6月30日以後創作完成之作品。

 

二、參賽類別

 

分為「臺灣國際海報設計獎」及「臺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」兩大類。
1.臺灣國際海報設計獎:
特定主題:人文關懷、永續發展(含:環境保護節能省碳) (A類)
非特定主題:商業、藝文、公益、推廣用途(B類)
2.臺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:
企業識別:各種企業機構、單位等品牌、標誌及相關活動系列應用設計作品。(C類)
活動識別:各種商業性活動等標誌及系列應用作品。(D類)

 

三、參賽時程

 


* 主辦單位保留上述時間地點變更之權利,請以網路公布為主。

 

四、參賽程序

 

1.報名方式:採取網路報名。
參賽者請至本競賽官網(www.tigda.org.tw)取得個人帳號,依規定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後,系統將自動寄發「帳號確認通知」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。
參賽者取得帳號後,可於報名截止日前,自行登入,進行上傳檔案,每件作品以3張為限。
參賽者上傳作品電子檔案、創作理念說明及同意「智慧財產權聲明暨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」,即完成報名程序,系統將自動寄發「報名成功通知」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。
註1:為使資料傳送無誤,請於報名時填入經常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,執行單位將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消息
註2:上傳檔案一律為jpg、png、bmp檔案格式,尺寸小於寬1190x高840像素3MB以下。
註3: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、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,違者取消資格。

2.初複選:
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,以e化平台進行收件及初複選之評選,參賽者無需寄送實體裱板。
3.決選:
3-1 皆採實體作品審查,各組繳件詳細規格如下:

說明:為避免運送過程中損壞,參加決選之作品請自行將作品包裝保護。
3-2 參賽作品寄送:
   參賽作品於2015年10月9日以前,以郵寄方式繳交(以郵戳為憑)。為確保作品方便辨識,將作品類別編號標
   示於寄送物品及運輸包裝上。
3-3 繳交地點:
   中國生產力中心「臺灣國際平面設計獎」競賽徵選小組。
   地址:110臺北市信義路四段391號11樓之5。
   Tel:+886-2-2729-51 58轉15
   Fax:+886-2-2698-9335。
   Email:1954@cpc.tw2651@cpc.tw
   聯絡人:尚小姐、劉小姐

 

五、評選作業

 

評審委員:由主辦單位依照競賽類別遴選國內外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。
每個類別的國際評審團專業人士組成,須來自兩個以上不同洲際與國籍,女性評審至少占三分之一的比例原則。
若評審生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克前來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評審團人選的權利。
主辦單位需提供評審團之權利與義務的說明文件
評審標準:
「臺灣國際海報設計獎」:創意、構圖完整度及嚴謹度。
「臺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」:商業性、原創性及主題精神傳達。
評審方式:
資格審查: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、繳件資料齊備與否、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。
初複選: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,以電子化平臺進行初複選評審,評審團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,主辦單位需將所有符合資格的作品檔案提交給評審團。初複選階段將遴選各類別10%~15%晉級決選。
決選:將依實體作品進行評選。
得獎名單以評審團最終決定為準,執行單位將於評審後15日內通知各獲獎者。

 

六、獎項

 


說明:凡得獎作品(除上述獎項獲贈獎牌外)均由主辦單位頒贈得獎證書一紙表揚,以及辦理展出和編錄獲獎作品專輯宣傳。
獲獎作品應用:
1.得獎作品將放入《臺灣國際平面設計獎》競賽專刊。
2.得獎作品將在「臺灣國際平面設計獎」網站及相關宣傳資料中刊登。
3.得獎作品將於計畫推動之相關展覽展示。
4.得獎作品於展覽展示後將典藏於東方設計學院-福田繁雄設計藝術館。

 

七、注意事項

 

1.參加徵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;並請詳閱甄選簡章,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規定。
2.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、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收取費用(由執行單位負責)
3.為方便國際評審進行甄選作業,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英文的作品說明標籤,供評審委員參考。作者需填寫「智慧財產權聲明暨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」,聲明設計作品絕無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。
4.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,在不涉及商業使用前提下,應用於各種宣傳、巡迴展覽、出版或委託出版等目的,不另支付費用。
5.評審委員之個人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,建議限制不得參與設計競賽。
6入選作品如經發現有下列情況者,除取消其得獎資格,有關法律問題由其本人自行負責。
7.提交作品為2013年6月之前創作並公開發表過之設計作品。
抄襲他人作品者。
8.所有參選作品均不退件,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及相關資料作為輸圖展出、編錄專輯使用,另配合國際競賽將依其規定提供必要檔案資料及實品。
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,並公布於官網。

 

八、聯絡方式

 

「臺灣國際平面設計獎」競賽徵選小組

 

聯絡人:尚小姐、劉小姐
電話:02-2698-2989 分機 1954或2651
電子信箱:1954@cpc.tw2651@cpc.tw
傳真:02-2698-9335
地址:新北市221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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